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速度空前,辐射范围广,影响力空前。它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就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大意义、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等作出重要论述。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
1、大数据开启信息化新阶段,催生数字经济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经济形态的重大变革,往往都会产生和依赖新的生产要素。正如农业经济时代劳动力和土地是主要生产要素,工业经济时代资本和技术是重要生产要素一样,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正逐渐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生产要素。
“大数据”作为一种概念和思潮起源于计算领域,后来逐渐扩展到科学和商业领域。近10年来,大数据相关技术、产品、应用和标准快速发展,逐步形成涵盖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数据资源、开源平台和工具等的大数据产业格局,从基础技术到基础设施、分析方法和技术、行业现场应用、大数据治理和数据生态系统的变化。
大数据为人类理解复杂系统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途径。从理论上讲,通过在足够小的时间和空间尺度上对现实世界进行数字化,可以构建出现实世界的数字虚拟图像,它承载着现实世界的运行规律。如果有足够的计算能力和高效的数据分析方法,对这种数字图像的深入分析将使得理解和发现复杂真实系统的运行行为、状态和规律成为可能。大数据为人类探索客观规律、改造自然和社会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手段。这也是引发经济社会变革的最根本原因。
大数据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信息化经历了两次快速发展浪潮。第一次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个人电脑的大规模普及应用和以单机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化(信息化1.0)。第二个阶段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互联网大规模商业化为推动力,以网络化应用为特征(信息化2.0)。当前,我们正进入以数据深度挖掘和融合应用为特征的智能化阶段(信息化3.0)。在“人、机、物”立体融合的背景下,以“万物皆需互联、万物皆可编程”为目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正呈现融合发展的新趋势。信息化新阶段的另一个重要标志是,信息技术开始从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的辅助工具转变为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从而催生了新的经济范式——“数字化”。经济。”经过几十年的积累和储备,数据资源已经大规模聚集,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数字经济的内涵与外延
“数字经济”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并因美国学者唐·塔普斯科特(Don)于1996年出版的《数字经济:网络化智能时代的前景与风险》一书而开始引起关注。互联网将改变世界各种事务的运行模式,引发多种新的经济形态和活动。 2002年,美国学者金范洙(Kim Beom-soo)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其本质是“以信息为基础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可见,早期这个词主要用来描述互联网对商业行为的影响。此外,当时信息技术对经济的影响尚未具有颠覆性。它只是一个提高质量和效率的辅助工具。数字经济一词仍被用来描述互联网对商业行为的影响。这是未来学家讨论的对象。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应用,社会经济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字经济一词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重要变化。目前广泛认可的数字经济定义源于2016年9月G20杭州峰会通过的《G20数字经济发展合作倡议》。即数字经济是指以数字知识和信息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有效运用信息通信技术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数字经济通常分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数字产业化是指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通信业等数字相关产业;产业数字化是指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传统产业上下游及其产业链。要素的数字化改造,通过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价值赋能和赋能。从外延来看,经济发展离不开社会发展。社会数字化无疑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土壤。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治理体系建设等构成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环境。同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物理基础设施的数字化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数字经济呈现三个重要特征:一是信息化引领。信息技术深入渗透到各个行业,推动行业数字化,积累了大量数据资源,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共享和聚合。通过挖掘数据、提炼知识、凝聚智慧,行业变得更加智慧。二是开放融合。通过数据的开放、共享和流动,可以促进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价值链上的企业之间、甚至跨价值链、跨行业的不同组织之间的大规模协作和跨界融合,从而实现价值链优化重组。三是无处不在的包容性。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按需服务的云模式以及各类商业、金融等服务平台,降低了参与经济活动的门槛,使数字经济成为“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普惠格局。
三、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及趋势
世界各国高度重视大数据和数字经济发展并出台相关政策。美国是最早布局数字经济的国家。自1998年以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新兴数字经济”的报告。近年来,美国发布了《美国数字经济议程》、《美国全球数字经济大战略》等,将发展大数据和数字经济作为繁荣和保持竞争力的关键。欧盟于2014年提出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推动大数据创新,培育数据生态系统;随后推出了欧洲工业数字战略、欧盟人工智能战略等计划。 2021年3月,欧盟发布《2030数字化指导方针:纲要文件《实现数字十年的欧洲路径》,涵盖了欧盟到2030年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愿景、目标和方法。日本自2013年起制定了综合战略每年一度的科技创新,从“智能化、系统化、全球化”的角度推动科技创新,2017年俄罗斯将数字经济纳入“主体目录”。 《俄罗斯联邦2018年至2025年战略发展方向》,完成俄罗斯联邦数字经济规划编制。2015年我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大数据提升为俄罗斯联邦数字经济发展目标。此后,自2017年以来,出台了10余项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政策,数字经济相关内容已连续五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年。 。
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显示,2020年发达国家数字经济规模达24.4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74.7%。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达到54.3%,远超发展中国家27.6%的水平。从增速看,发展中国家数字经济同比名义增速为3.1%,略高于发达国家数字经济3.0%的增速。 2020年,全球47个国家数字经济增加值达32.6万亿美元,同比名义增长3.0%。产业数字化仍然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占数字经济的84.4%。从规模来看,美国数字经济继续位居全球第一,2020年规模接近13.6万亿美元。从占比来看,德国、英国、美国的数字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占GDP的60%以上。从增速看,中国数字经济同比增长9.6%,位居全球第一。
可以预见,数字经济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将保持快速增长,并呈现以下趋势:
在基础设施方面,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逐步演变成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设施,并将完成对原有物理基础设施的深度信息化改造,从而极大地突破沟通和协作的时间和空间。抑制和促进新经济模式快速发展。
从行业来看,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必然选择,并将从消费、服务领域向制造领域推进。各种业态将围绕信息化主线深度协同、融合,完成自身转型升级变革,不断催生新的业态。同时,它们也将使一些传统企业走向消亡。在此过程中,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知识等各种要素被数字化、数字化,对提高生产效率、形成新型数据生产力起到倍增作用。
在治理体系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给政府监管体系和国际治理体系带来诸多挑战。未来10年将是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的十年。 G20将“数字治理框架”分为两个主要部分:一是促进互联互通,二是建立全球治理体系和规范。 2021年10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2021年数字经济报告》指出,当前数据驱动的数字经济表现出极大的不平衡,呼吁采用新的全球数据治理框架来应对挑战全球数据治理。挑战。数字治理体系建设已提上日程。
四、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
数字经济已成为最具活力、创新力、辐射面最广的经济形态,同时也带来诸多挑战。
首先,对数据要素认识不足,导致数据要素市场培育面临挑战。数据元素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要素,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本体论角度,数据本身包含大量信息、知识、规则甚至智慧,蕴含价值;另一种是方法论视角,数据成为其他生产要素的基础,与数字空间“孪生”,实现价值赋能和赋能。数据元素具有获取的非竞争性、使用的非排他性、价值的非耗竭性、来源的非稀缺性等独特特性,可以通过其他生产要素的数字化来提高效率。目前,数据元素化面临诸多挑战:数据的资产地位尚未确立、数据确权问题尚未解决、数据共享和流通存在诸多障碍、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体系不完善等。尚未完成。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加强创新、稳步推进。
其次,当前国际治理体系面临数字化转型带来的巨大挑战。数字治理是数字化转型背景下,面向数字世界,旨在构建融合信息技术、多元主体参与、覆盖国家、社会、机构、开放、多元的新型治理模式、机制和规则。个人与数字技术,数据治理的复杂系统工程。数字治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数字治理,以数字化转型为背景,采取有效的策略和措施,保障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效果和价值最大化;二是数字化治理,利用信息技术平台、工具等治理体系实现数字化转型。当前,数字治理体系建设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对互联网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能力亟待加强。数字平台的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一者主导”、“赢家通吃”的市场格局,带来了市场垄断、税收侵蚀、数据安全等问题。 ,很难用传统的反垄断规则对其进行监管;新兴技术管控能力亟待提升。各种新兴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各种威胁从虚拟网络空间蔓延到现实物理世界。经济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和安全挑战。其他如网络舆情管理失控、金融数字化业务无序扩张、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带来的伦理问题等,都成为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
第三,信息技术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驱动力和基础设施,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信息技术的底层硬件一直按照摩尔定律发展,其成就举世瞩目。但其基本理论和冯·诺依曼架构并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计算系统渐进式发展模式带来的数据处理能力的线性提升,远远落后于数据的指数级增长。可以预见,随着时间的推移,数据处理需求与能力之间的剪刀差将不断拉大。扩张。据统计,由于计算能力不足,获取的数据平均保留率仅为2%,大量数据未经处理和利用就被丢弃。回顾过去10年,大数据管理与处理技术、大数据分析方法和大数据治理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本质上都是基于现有通用技术体系,面向大数据需求,并通过软件技术的调整和优化。这种技术发展模式面临一系列重大挑战,如数据模型独立,数据难以关联和共享;不同的负载类型和冷热数据使得不同硬件资源的优化和调度变得困难;以计算为中心的数据处理模型往往需要执行海量的数据。数据“搬家”操作导致性能瓶颈等。在大数据应用需求的驱动下,需要重构计算技术体系。以数据为中心的新型大数据系统技术成为重要方向。信息技术体系将从“以计算为中心”向“以数据为中心”转变。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问题仍需探索和解决。
五、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
自2015年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以来,我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不断深化和落实。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联合批复贵州、上海、京津冀、珠三角等8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各省市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截至2020年底,已出台60余项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和产业规划。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相继涌现,成为驱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息化给中华民族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 “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我们要牢牢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克服发展障碍,推动数字经济繁荣发展。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激活数据要素潜力。我国已正式实施《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底线保障。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需要进一步研究推动数据确权、交易流通、跨境流动等相关制度法规的制定修订,明确边界。政府、行业、组织和其他各方在数据元素市场中的权利和责任。同时,加强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为数据验证、互操作、共享流通、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当前,打破信息孤岛是当务之急。并盘活数据存量。特别是在政府数据领域,要先行逻辑互联,物理跟进,完善数据登记、分类分级、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和标准。构建物理分散、逻辑统一、管控可信、标准一致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在不改变现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所有权和管理结构的前提下,明确责权,确保数据资源高效共享。和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数据要素化实践,鼓励尝试数据运营处理新业态,以市场化方式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
推动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具有创新性强、渗透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它既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又是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支点,可以成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当前,信息技术已从帮助其他行业提质增效的“工具、助手”角色转变为“引领、引领”角色,深入渗透到各个行业,对其生产模式、组织方式和生产方式产生颠覆性影响。工业形式。然而,面对数字化转型的要求,一些企业却出现了“不想、不敢、不知道”的“三不”现象。 “不想”就是受传统观念和路径依赖的限制,抵制新技术的应用; “不敢”是指面对转型可能带来的阵痛期和风险,不敢带头探索、观望、犹豫; “不”意味着缺乏方法、技术、人才,也缺乏成功的经验和路径。转型发展必然面临观念、制度、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挑战。其中,观念的转变是数字化转型是核心和关键,人才供给是根本保障,不能通过信息技术和工具的简单叠加来完成,需要深刻理解“数字化转型、网络化重构、智能化提升”的内涵。系统规划;需要国家的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等多个层面,打造适应数字化转型需求的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为未来几十年转型发展储备合格人才。
完善数字化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健全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传统治理体系、机制和规则难以适应数字发展带来的变化,无法有效解决数字平台兴起带来的市场垄断、税收侵蚀、安全隐私、伦理道德等问题。要尽快构建数字化治理体系。经济治理无疑是其核心内容之一。数字治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迭代的过程,其中必须先建设数据治理体系。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涉及国家、行业、组织三个层面。包括数据资产状况、管理体制和机制、共享和开放、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建立,需要制度和法规、标准和规范、应用实践和支撑技术。多管齐下提供支持。当前国际数字治理体系仍处于探索阶段。它包括全球多边机制、区域或双边机制以及针对私营平台公司的事实上的规则。由于各国数字治理侧重点和发展水平不同,未来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将呈现多元化分层、多种机制并存的格局。
构建“开放创新”、“互利共赢”的全球伙伴关系。开放创新的本质是从封闭的“机械思维”走向开放的“计算思维”、“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思维”,从“零和博弈”走向“协作共赢”。开源软件彻底改变了全球软件产业格局,是技术领域开放创新最早、最成功的实践。面对数字经济领域新形势新任务,要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方式,积极推动国际合作,规划布局跨国数据共享机制和合规跨境数据流动机制,共享数字经济红利。与其他国家合作发展数字经济,使我国获得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大发展空间。
开展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抓住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鼻子”,把发展数字经济的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目前,我国仍面临大数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困境。高端芯片、操作系统、工业设计软件等都是我国的“卡住”短板。我们要坚定不移走自主创新道路,加大力度解决这些问题。自主可控问题。同时,应对“人、机、物”立体融合的万物智能互联时代带来的新需求,把握前沿发展趋势,开发领先技术,打造我国科技优势。大多数核心关键技术都具有投入高、时间长、难度大的特点。要形成科学的管理体制机制,遵循创新发展、科技管理、人才成长规律,加强创新资源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力争取得实质成效。保障数字经济安全发展取得突破。 (作者:军事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