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比特币进行的各种非法活动中,比特币洗钱引起了监管机构的特别关注。
“对于监管机构来说,比特币的最大问题是,它可以用来洗钱或从事不当交易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务和经济委员会副主席吴小林说。
“比特币洗钱可以绕过控制和转移资金,尤其是在中国仍然存在资本管制时,应尽快采取监管措施以实现这种行为。”上面提到的人接近监管机构。
今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在比特币交易平台上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北京的某些平台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了融资业务,未能完全履行其反货币洗钱义务。
目前,已经对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和判刑几项比特币洗钱犯罪。一个例子是上等人民法院[2016] No. 274的民事判决274表明,2014年7月,犯罪分子为在贸易平台货币银行注册的帐户中获得了200万元的元素,并在贸易平台货币银行注册,并购买了553个比特币,在批处理和几个批处理中购买了553个比特币。同时,他们进行了撤回操作,将比特币转移到了比特币钱包,最后出售了澳门地下银行中的比特币以完成洗钱活动。
该判决指出,当发现帐户交易中存在异常(在短时间内购买和撤回比特币)时,该平台并没有及时履行其审查和监督义务,使嫌疑人可以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内购买价值200万元的比特币,并在一个小时内购买了一个平台,并将比特币置于交易平台上。
“由于犯罪嫌疑人的 (平台)的不采取行动,犯罪使用并成功完成了洗钱犯罪,客观地导致受害者的巨大财产被嫌疑人转移和浪费了。判决。
交易平台是用于监督的合适的“抓取工具”
对于分散的比特币,监管机构正在寻求正确的“抓取”。
目前,比特币围绕发电,存储,交易和应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链。其中,交易链接具有最广泛的社会影响。根据2017年6月上旬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的统计数据,三个主要的国内交易平台的交易量占国家贸易量的80%以上。大约还有数十个小型交易平台。保守地估计,交易者人数超过1000万。
专家说,在交易过程中,比特币具有典型的利益相关性性质。平台机构周围产生的风险目前是最集中的,包括洗钱,价格波动,市场操纵,信息泄漏,交易平台失控和黑客攻击。因此,在这个工业链中,交易平台是监督的最好的“手”。
中国政治科学与法律大学互联网财务法律学院院长李·艾顿(Li Aijun)认为,二级市场交易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市场操纵,内部人士贸易和欺诈行为,而无需监督,从而掠夺无辜人民的财产。比特币交易对上升和下降或交易时间限制没有限制,虚拟货币的价格在短时间内容易发生暴力波动。
一位比特币投资者告诉记者,在比特币交换集团中,发现他们平台的官方客户服务将在该集团中发布相关的广告 - 促进卖空或渴望。毫无疑问,这将加剧比特币的激增和暴跌,并且更容易受到经销商的控制。
“应该指出的是,禁止比特币交易平台不是禁止比特币。禁令平台是取消比特币和法定货币的大规模交换。”上面提到的人接近监管机构。
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五个部委共同发出了“预防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比特币的性质,并明确表示不应将比特币用于价格服务和其他法规。比特币具有四个主要特征:没有集中发行人,总数有限,不受监管的地理限制和匿名性。尽管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它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并且没有货币属性,例如法律压痛和强制性,也不是真正的货币。在本质上,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没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并且不能也不应在市场上散发和使用作为货币。